| 新快报讯(记者 文安 通讯员 梁嘉敏)《劳动合同法》执行后对企业有什么影响?记者昨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由省劳动和保障厅、省统计厅、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及暨南大学组成的联合调研组,本月在全省展开调查。
据介绍,调研组将选取珠三角的广州、深圳、东莞、佛山、中山、惠州,粤东的汕头、河源,粤西的湛江、肇庆和粤北的韶关、清远等具有代表性的地市,抽取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600多户企业、数千名职工进行实地调研。
本次调研将重点考察《劳动合同法》对企业成本的影响,另外还将调查企业产品的产量、成本、利润和税收的变化,企业对员工的劳动保护有无明显改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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