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培训就上谷逸培训
天津市出台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新规定
发布日期:2008-08-19  浏览次数:628次  推荐给QQMSN好友  (共有0条评论)  我要评论

人民网·天津视窗8月19日电:一直以来,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工伤待遇都难以解决。昨天,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天津市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并宣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这一新规在保障服务业人员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分散了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单位缴纳保险

个人不用缴费

今后,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场地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下的各类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用人单位(简称:用人单位),都要按照新规为全部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参保的用人单位是指商店、超市、饭店、旅馆、洗浴、美容美发、娱乐、维修等行业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采取“定员定额”的方式缴纳工伤保险费。定员,是指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一年内月平均雇工人数申报参保人数,但不得低于本办法核定的最低参保人数。定额,是指由用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6元的标准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一次性趸缴一个缴费周期(一般不少于3个月,但不得跨年度趸缴)。缴费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本市职工平均工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一至四级工伤伤残

可一次性领取保费

从业人员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相关手续。参保的人员,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核定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的工伤保险待遇时,统一按照职工发生工伤时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计发。其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计算的待遇差额,由用人单位补齐。

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人员和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自愿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的,可以参照《天津市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

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人员,经本人提出或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相关待遇,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800平方米以上服务业单位不再核定最低参保人数

  用人单位承包给个人经营的,个人承包经营者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承包经营者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承包者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连带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雇用已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下岗职工,可按本办法参加工伤保险,列入参保人员名单。
  经营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的服务业用人单位,可按本单位一年内月平均使用雇工人数申报参保人数(不再核定最低参保人数)。(
 

  • 前一篇: Google日托费上涨近一倍 员工不满福利受损
  • 下一篇: 保险各有分工 社保与团险和个险一个也不要少
  • 您看到这篇文章的感受是:   (选择心情查看结果)

    支持

    高兴

    震惊

    愤怒

    无聊

    无奈

    谎言

    枪稿

    不解

    标题党

    搞笑

    举报有害信息
    有感而发写个博客
    进入论坛讨论
    加入谷逸网摘
    推荐给朋友
    我要订购人力资源类杂志
    查看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评论 需登录后方可评论
    评论内容:
    验证码: (提示:如果您浏览此页面及回复评论用的时间较长,请先点击验证码图片更新验证码。)
     
    ·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与无聊谩骂。谢谢配合。

     
    免费加入沙龙公司库
      行业动态
    · 上海加强司法保障 帮助中小企业应...
    · 珠三角变相裁员催生返乡潮 困境企...
    · 千余金融岗位静待华尔街精英 沪2...
    · 大学生就业呈六大趋势 招聘市场形...
    · 上海某社区开出10万年薪聘干部 引...
    · 北京规定:单位不防性骚扰将承担...
      论坛推荐帖子
    · 11月29日的阳光(当日笔记)
    · 如何有效精简人力
    · [原创]将理论融入生活和工作,使...
    · 你们校园招聘计划夭折了吗?
    · [近百PP精彩巨献]爱撒老山区,行...
    · CEO回复员工裁员担心的一封信
      谷逸推荐博文
    · 工作感悟
    · HR管理话题之三国人物系列(一)...
    · 今天有了点新动作
    · 经验!经验......经验?
    · 郁闷的一场面试
    · 招聘实战-我面试了老外
      机构新闻
    · 欢迎成为沙龙新闻通用户
    · 奥美中国荣获2008年‘50佳第一工...
    · 韬睿咨询2008中国高管薪酬调研显...
    · 欢庆十年领先 开启中国e-HR成功...
    · 金蝶董事局主席徐少春承诺不裁员...
    · 第一届中国企业学习展(ELC)十一...
    人力资源类杂志订阅
    人力资源类杂志订阅
    2009年杂志订阅开始了,快来一站订阅吧
    关于沙龙 顾问委员 广告推广 友情连接 隐私安全 站点地图 会员风采 联系我们 招贤纳士

    沪ICP备08005049号  Copyright hrsalon.org service@hrsalon.org 2003-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