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从业人员:员工的精神慰安妇?

今天再次脑充血:一个员工从总部调至分公司,之前邮件咨询社保、薪资等问题已仔细答复过。今天发邮件说为什么HR部门没有正式发文关于这方面的说明。谩骂了一通HR部门,虽用的还是文明字眼。但其言下之HR部门,简直可以撤销了事。

我答复:薪资、合同、社保没有任何变更,且之前答复过。为何还需要特别发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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