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同工同酬实施概况及对我国的启示

[导读]“同工同酬”概念最初是有关性别平等的,已包含在1919年的 《国际劳工组织章程》中。30年后,第100号公约确认了男女之间在包括基本工资和产生于工人就业的任何额外现金或非现金报酬或津贴在内的报酬平等的重要性。该公约保证了 “同等价值工作”同等报酬,而不仅是 “同样或类似的工作”需要同等报酬。近几十年来,各国采取主动积极措施,通过法律消除工作中的不平等待遇。美国在1963年颁布了 《同酬法》,而后,欧盟、日本以及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都提出类似的规定。

分享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