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社保法》实施前未参保者可按平均工资60%补缴薪酬社保薪酬福利资讯站· hrsalon· 2013-08-27· 0 浏览为解决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问题,近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规定曾在我省各类城镇企业工作过,并于2011年6月30日前离职,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可补缴养老保险费,并按规定领取养老保险金。分享🖼 一键海报微博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