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委员建议劳务派遣同工同酬同待遇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前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劳动合同法修正草案,做出上述修改。昨天下午,分组审议草案时,有委员建议该条款修改为“被派遣劳动者享受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同待遇的权利”。

分享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