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集体协商落实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工资不列入
上海市总工会日前发出《关于落实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意见》,要求各级工会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保障一线职工工资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同向增长。意见提出,用人单位不得将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加班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津贴、伙食补贴、交通费补贴等列入最低工资。
上海市总工会日前发出《关于落实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意见》,要求各级工会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保障一线职工工资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同向增长。意见提出,用人单位不得将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加班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津贴、伙食补贴、交通费补贴等列入最低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