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劳工处帮你核算实际工资 低于标准线立即申诉
2010年3月香港导游阿珍因为所带团里的内地游客到了“指定地点”不购物,而发飙破口大骂,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这段“三字经”竟然给上传到了网上,一个团友愤愤地对视频发表评论:他们是穷疯了吗?很巧,当时的香港的确在讨论基层劳动者“是不是真的穷疯了”的问题:旅游公司为了招揽客人而不收团费,然后把“发工资”的责任推给了导游自己,没有最低工资保障的劳动者根本没有尊严可言。
一年后的“五一劳动节”,香港政府难得违背长久以来坚持的自由市场传统,正式开始推行《最低工资条例》,规定各行各业时薪不得低于28港元。该条例一经展开,就被迅速执行到位,任何人都可以上劳工处网站核算实际工资,低于标准线随时申诉,而更有劳工代表在最低工资委员会与雇主代表对峙,不断提出涨薪要求抵制雇主的降薪意图。
香港劳工处网站自动帮你计算最低工资,低于标准直接申诉
“最低工资”这个概念不难理解,听起来也很公平,但是仔细一想,工资不是一直都有一堆七七八八的名目吗?什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花红假期补贴……到底怎么算才能得到最后那个有统一标准的数字?
香港采用的是“时薪”,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工作学系助理教授黄洪解释说,要想让“最低工资”有效推行,必须有一个合法而清晰的计算标准,如果含糊地用一堆不同工资名目去比较最低工资,雇主的“可乘之机”太多,根本无法保障最低工资。
难不成数学白痴连维护自己工资权益的机会都没有?放心,香港政府早就体贴地考虑到这一点。
只要登录香港劳工处的官方网站,就可以看到一个名叫“最低工资计算器”的东西在网页最显眼的地方,市民只需输入基本的资料,例如每周工作日数、所支付的薪水等数据后,计算机便会自动计算出该雇员的最低工资金额,看看是否符合28元/小时这个标准。糟糕,怎么显示自己的工资比最低工资还差几块钱。好,这时候需要做的就是按下打印键,拿着这份文件直接向劳工处申诉。
违反最低工资条例,雇主不仅被罚款坐牢,还被媒体骂得狗血淋头
在实施的第一个月内,据说每个月劳工处申诉热线能接到1000多个询问最低工资的电话,而除了让雇员自己申诉,劳工处在这一年中主动出击巡查了3万多次,在申诉和巡查中,香港实施最低工资制度的第一年出现了101起怀疑少付工资案,其中16起已经定罪,目前为止,对雇主最高的罚款金额2 .5万港币。
也许你会说,2万多对于一个大公司来说不过是“毛毛雨”,但这并不是最高的惩罚,根据《最低工资条例》,违反有关法例最高刑罚是罚款会高达35万元,而且要入狱3年。这大概就是为什么大多数的雇员申诉案没有走上法庭,直接由劳工处调节后雇主“立即改正错误”上调工资的原因,哪个老板愿意面对高额罚款和蹲监狱的后果还顶风作案呢?
何况在香港,传媒和民众的舆论压力也足以让很多实力雄厚的公司望而生畏,当初一位70多岁的香港保安在最低工资实施前,以日薪200元(约为12元/小时)受聘于单幢式大厦当替更保安员,就在最低工资实施约1个月后,遭到解雇,非但得不到应有的代通知金及遣散费,最后1个月薪酬仍按“旧价”计算。这次的事件让市民十分愤怒,雇主被各家报纸骂得狗血淋头,和监狱罚款比,不知道哪个心理压力更大些。
最低工资实行的这一年多,香港的失业率没有像预期担心的那样上升,反而下降,而根据香港中文大学和城市大学所做的调查,香港弱势群体如新来港的妇女、领取低保综援的人士收入都明显上升,他们对工作和生活的满意度也随之增加了。作为这次调查研究者之一的黄洪感到28元的时薪底线是香港完全承受得起的标准。)
劳工代表在最低工资委员会为劳工涨薪发声,抵制雇主降薪意图
根据《最低工资条例》规定,最低工资的标准两年进行一次“检讨”,即由最低工资委员会根据政府提供的香港工资物价等等数据商讨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可是诸位委员似乎已经等不及两年,早就开始了“讨价还价,互相放话”的拉锯战了。
根据条例,委员会的存在是为“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作出建议及报告”,也就是说最低工资到底是多少很大程度取决于委员会最后的结论,这个结论可不是那么容易达成共识的。
在委员会内部,“劳工界”和“雇主界”的委员几乎各占一半,劳工界代表普通劳工的利益,他们当然希望提高最低工资,增加劳工收益;雇主界则为雇主说话,工资高,雇主压力就大,双方的立场针锋相对。)
而目前为止,双方比拼的就是“谁的嗓门大”,政府则像个中立的裁判。今天劳工界在报纸上喊:28元仍旧让很多人不能够养家生存,根据通货膨胀率应该提高到33元!几乎不用等到第二天,雇主界就会跳出来“疾呼”:就知道加钱!你们考虑过中小企业的境况吗?一些百年老店发不起工资关门了!劳工界一生气要出门游行示威表决心,雇主界“翻白眼”表示:再逼我多发工资我只好裁员了,养不起……有一位张姓的立法会议员,他代表饮食行业讲过一句:最低工资20元不算少。结果此话一出惹怒香港“想加工资”的大众,从此大家忘记了他的名字,改叫“张二十元”,而“张二十元”从此再也没敢说过什么和“20元”以及最低工资太高相关的内容。
不过,香港的学者们不约而同地对这种喊话和讨价还价不满意,香港理工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钟剑华认为最低工资应该学学港铁的定价措施,制定一个和通货膨胀、物价水平以及收入水平挂钩的计算机制,“能够想象在这个机制出现之前,每一年都得吵翻天。”钟剑华预测。
但无论如何,公众的参与对于一个社会公共策略逐渐成形的过程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也许它会一时“降低效率”,但别忘了,这也是提高策略合理性从而提高资源利用率的办法,聪明的政府,从来不反对这些。
香港基层劳工曾工作两小时买不起一个汉堡,设最低工资为保障尊严
“贫困”这个字眼和繁华的东方之珠香港很不协调,但就在2006年,香港月收入不足5000元的人口达到40多万,在香港劳工界的很多调查中,发现有的基层香港人的时薪低得可怜,快餐店时薪只有12港币,“这意味着工作两个小时连一个汉堡都买不起。”这是当时媒体的评价,一点儿也不夸张。而钟剑华和团队所做的调查更发现,天水围巴士站的清洁女工每天工作9小时却只能得到3000元的月薪,“这影响到了人的生存。”
在黄洪看来,香港的“贫穷”问题已经侵害了公民社会的基本人权,因为个人的不幸,老弱病残而无法得到合理的收入,无法养家,孩子也因为贫困受不到好的教育。“但是公民本身享有劳动权,劳动权包括劳动后得到一份体面的收入,这不仅仅是生活,还是尊严的问题。”
最低工资则是其中最为直接和有效的措施,“与每一年派钱派糖相比,最低工资更加实际和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劳动权,让人更有尊严地活着。”黄洪说。
不过也有人会疑惑,香港这样一个讲求社会公平的地方,为什么一年前才推行最低工资制度,要知道欧美以及内地早就有“最低工资”概念,美国1938年便开始实行最低工资制度?
为保障劳工收入,香港政府难得地违背自由市场传统为工资立法
其实香港从上个世界50年代已经有了最低工资的概念,不过和现在不同的是,那时的最低工资是按照不同行业制定的标准,也就是各个行业有各个行业的最低标准,有问题,行业工会和雇主去谈,不过一来没有立法,二来香港劳工界向来不善于强硬作风,这个标准形同虚设。
“而香港政府一贯秉持"自由经济体"概念,认为政府不应干涉自由市场的价格,多年来,劳工界和雇主界不断争论但没定论。”黄洪解释。
不过“平衡”逐渐失衡,受经济下行、亚洲金融风暴等因素影响,香港劳动力机构发生变化,例如政府、大学以及大公司的清洁、保安人员开始使用“外判”,其实就是不再雇佣为员工,而是直接把清洁、保安工作“外包”给其他公司去做,而这些公司打起价格战,最后受损的是清洁员和保安,工资愈来愈低,“两个小时的工作买不起一个汉堡”的事就越来越多了。)
舆论的压力越来越大,2007年时任港府特首曾荫权不得不做出调整,但仍不愿“干涉市场”,他提出先实行“工资保障计划”,让雇主们“凭良心”,自觉去维护劳工们的工资水准,主动给予清洁及保安从业人员加薪至行业的平均数,希望调和工商界和劳工阶层的对立,避免直接规定最低工资水平,避免违背香港“不干涉”的自由经济传统。但参加“工资保障运动”的企业只有1000多家。与虎谋皮的事似乎从来没有成功过,这个号称三年的计划几个月“流产”了。
当初“工资保障计划”出台时,有人质问:如果没有用怎么办,时任香港特首曾荫权保证:没用就用立法去保障。这个承诺最终促成了香港的《最低工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