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说劳动合同的盖章必须是公司的公章,连合同专用章都不行。后来问了资深HR人士及相关律师,他们说人力资源部的章也可以的。我的观点是,公司的公章是最好。盖章的目的是公司能够对所制定的合同负责。且劳动合同法也没规定盖公司的什么章。只要公司对合同负责不就行了吗?不知大家怎么认为,有没有实际的案例?
劳动合同盖什么章才有效?
zxjpeking · 2008-01-15 · 原 12 回复 / 4028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8 层(另有 4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本人也认为公章最最法律效力,但人力资源部的部门章应该也可以盖。
合同上一般有公司章和法人章或法人签字,不怕不认账,呵呵~~
劳动合同应该盖公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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