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与员工重新约定转正后的合同吗?
劳动关系实务 · 楼主 tongvsying · 2008-01-27 · 587 浏览 · 10 回复 · 共 11 层
楼主2008-01-27
11月25日入职,签订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1月25日转正;1月25日公司人事找员工谈话,意思是公司经营状况不好,如果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职务与薪金将与当初约定的有很大不同,具体区别表现在:入职时约定职务为商务拓展,试用期工资4100,转正后4500;新的合同改成职务:业务员,工资:底薪1000多加不可能完成的提成;公司的态度是员工同意,就签订新合同,不同意就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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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2008-01-27 20:20
如果我不同意签定这个新合同,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3楼2008-01-27 21:16
这个合同不能解除啊,无故解除合同是不合法的!参照以前的劳动合同法! 员工可以仲裁! 至少公司要给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楼2008-01-27 21:38
是啊,我看新劳动法法,无论是我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还是公司提出,公司都要给与赔偿的,只是在试用期结束还没签新合同期间,我和公司到底是什么关系,我受新劳动法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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