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智库 / 劳动关系

求助,我要怎样才可以驳倒刁民

丹枫逸影 · 2008-02-13 · 原 14 回复 / 802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我公司5月份来了个员工,并签订劳动合同,12月份离开公司。公司每天上5天班8小时,超过8小时都支付了加班工资,(劳动合同上签订的是每周工作6天,实际只工作了5天)但是员工每周六都打上班卡,没有打下班卡,公司由于管理疏忽,没有注意。12月份离职后,到劳动局投诉说:我们没有支付他周六加班的费用,要求公司支付他来公司到走的时候的周六休息日加班费用。证据除了工卡上有周六他打的上班时间卡,还打了每个周六的出货单,他将平时的电脑出货单将日期改成周六的出货单,然后要主管签名,(主管不清楚状况的情况下签了字,因为这个事情,最后主管发现该员工是拿来告公司,最后也辞职走了,现在无法联系到该主管),出货单上没有公司盖章,只有他与主管的签名,公司的考勤制度上有写明,加班要写加班申请。请问我要怎样举证才不用支付周六的加班费用。

专家讨论 · 10(另有 4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2楼 · garnett · 2008-02-13

你们的制度规定加班要申请这个已经没什么用了,考勤卡拿出来是多少就是多少。

3楼 · xiewei4040 · 2008-02-13

怪了,

4楼 · ztjdragon · 2008-02-13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吧,同意楼上的观点

🔒

还有 7 层专家讨论没看完

留个邮箱成为沙龙用户,免费解锁本帖剩余 7 层 + 全站 2 万篇历史精华的完整讨论。

我们只用它给你发解锁链接与偶尔的 HR 精选,可随时退订。

活动
2026 HRTechXPO® 超级盛典 · 上海
未来人力资源科技论坛,聚合 HR 科技前沿与最佳实践。
了解 & 报名推广

本文为 HR沙龙论坛 2003–2017 年历史精华存档 · 内容已脱敏,仅供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