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们单位有工人四班两运转,即每班12小时,做两天休两天,每月多出的小时支付加班费。但后来有人说法律规定每天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我们想了个办法,另外的1个小时算吃饭时间(两餐,但不能离岗的。其实加班费照算,只不过换个叫法而已)。但又好像看到有说倒班人员的吃饭时间应该算在工作时间内的。所以不知道怎么办?
轮班每班12小时如何应对每天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的规定
huazhuzhu · 2008-02-25 · 原 15 回复 / 1215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14 层(另有 1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我也想知道,我们单位遇到了类似的问题.
同问,我们公司也有几个人这种情况,他们是一天白班一天夜班休息一天,每班12小时,也存在每个月加班总和超过36小时的情况。想看看其他公司这种情况怎么处理的?
超时加班,肯定涉嫌违法,做个综合工时被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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