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公司有一员工发生了工伤。公司按法定进行申报、鉴定。 员工提出离职,公司按法定支付了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并由劳动部门作见证。 赔偿金额合计6万多
工伤赔偿后,员工想回来继续上班
vince2034 · 2008-04-08 · 原 10 回复 / 1775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9 层(另有 1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该发生工伤的员工如果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公司开具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调离了本人档案关系,那么公司有权不予录取该员工。
结合该人士当初发生工伤的实际情况,考虑你公司的先今情况即可!
当时有没有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如办理了,与你公司没有了劳动关系,可以不予理睬。如果没有解除,只好让他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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