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将原来的提前30天改为提前3个月,也就是:
请教:关于解除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海獭 · 2004-08-22 · 原 22 回复 / 1993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13 层(另有 5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我是指无论用人单位或员工,只要想解除合同,都要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
我认为算无效吧,劳动法规定最多30天。除了从事特殊的涉及保密事项的工作岗位。具体多问问阿斌啊,他是我们中间的专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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