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公司员工以公司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和未按全额交纳保险提出离职。公司已同意支付未签合同的赔偿(08年2月-08年5月)及08年后未按实际交保险的半个月补偿及将个人的未按实际部分付现金给员工,但员工要求公司支付08年1月到08年5月的赔偿及入职到08年5月的5个月离职补偿。现在达不成协议,员工要仲裁,想请问一下,仲裁对公司的影响有多少?还是按员工的不合理的要求付呢?
关于离职是赔偿好还是仲裁好
junny510 · 2008-06-02 · 原 14 回复 / 1100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13 层(另有 1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其实,有无书面合同,只要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关于仲裁,我来说点好笑的吧。我单位又有名职工工伤玖级。按当地规定,在员工离职时需支付相关工伤待遇,但该员工因为担心公司不予支付,于是请了律师。律师告到了劳动仲裁。其实公司没有不支付的相法,只是企业呈核流程较慢,在没有总经理批下来之前,我,小小的人事,以及副总都不敢给予明确的答复。给过,仲裁处调解,我们反而少付了几百。分析下来:主要是对方请的律师素质问题。一方面为了接案子会承诺许多,一旦签了合同,便草草了事。
现在的员工仗着合同法的保护伞,愈发的嚣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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