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园区的企业,最近接到园区人力资源发放关于联动工作的文件,文件中指出按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在解除、终止或中止劳动合同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结清员工工资,并按《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收缴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在结清员工工资后7个工作日内为员工缴清未缴应缴的公积金。
联动工作开展的疑惑
freya · 2008-07-08 · 原 13 回复 / 808 浏览 · 版块 HR沙龙苏州区
专家讨论 · 12 层(另有 1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我看了也在纳闷呢,不过听说有10家企业正在实验联动的,这肯定是个问题到时候总会有个办法解决的.离职人员不可能2日内结清的,都是固定日期结算工资的,还要银行发放呢!
上次学习时候反映了,这次联动问题是满多的。真这么搞的话,就要向老板申请招个人专门天天跑劳动局了
真这样的话,只能要求增加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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