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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力资源部部门章的效用

劳动关系实务 · 楼主 dorayu · 2008-07-28 · 2,317 浏览 · 10 回复 · 共 8 层
D
dorayu沙龙VIP会员
帖 25
注册 2006
楼主2008-07-28

很多企业都有部门章,比如人力资源部的有“某某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专用章,那么在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处理与员工相关的一系列文件中,不用公司公章,而用人力资源部的部门章,可以嘛?是否会产生该文件无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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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讨论 · 7 层(另有 3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H
hongdan白金长老
帖 1,849
注册 2006
2楼2008-07-28 19:07

如果是针对签劳动合同的话,应该不可以,公司章代表公司,而部门章只代表某个部门,某个部门不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L
luck915新手上路
帖 58
注册 2008
3楼2008-07-29 01:07

说的有道理,部门章好像只能代表部门,而不能代表公司的。

J
jerrfyz沙龙新兵
帖 290
注册 2007
4楼2008-07-29 22:31

人力资源部门章应该是不能用于劳动合同的签订的,但在办理保险业务、失业就业、离职手续等时应有效应的。目前,我们就是按照这个在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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