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各个HR高手请教一下:我公司与一位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员工支付工资总额6000左右,经济补偿金4000,请问个税如何计算?如果公司分次支付,个税又如何计算?拜托各位高手尽请解答!不胜感谢!!!
向HR高手请教-支付经济补偿金个税如何计算
沉小鱼 · 2008-07-31 · 原 10 回复 / 2484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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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楼已经回答得十分明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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