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擅自離崗如何處理?
劳动关系实务 · 楼主 howareyou · 2008-08-19 · 2,190 浏览 · 11 回复 · 共 10 层
楼主2008-08-19
近期,工廠內部經常會發生這種情況,8月份,有一位員工由於家有急事請假回家,因生產緊張在管理人員未批准的情況下該員工擅自離崗12天之後又回廠上班,部門經理不願意在接受該員工,於是報人事部該員作自離處理,永不錄用。根據廠規規定:員工邊續曠工15天或年累計曠工30天可作自離處理,而有部分員鑽這個空子,廠方必須要支付員工7月份和8月份工資。對於類似事件,作為HR部門人員應該如何妥善處理呢?敬請各位同行給予指點,謝謝!
专家讨论 · 9 层(另有 2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2楼2008-08-19 19:05
l连续旷工15天才做自离处理,太宽大了,尤其是在生产型企业里。
3楼2008-08-19 19:22
问个小儿科的问题:很想知道员工发生怎样的行为才算自动离职,自动离职后公司还用给工资吗?
4楼2008-08-19 19:28
的确是条件太宽松了.一般连续旷工3天或7天就可以解除.你这样15天,的确可以给员工空子.你可以在制度上做个修改:比如:连续旷工3天按自离处理。一个月内旷工达到15天,也按自离处理。另外,我不清楚,“廠方必須要支付員工7月份和8月份工資”这句话什么意思?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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