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引员,对于原来在其他公司工作的同志,我们会要求其出示与前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备案,但是如果某人来面试,宣称其最近从未参加过任何工作,也就无从出示什么证明,刚毕业的大学生好说,但是某些学生为了考公务员、考研也确实没有参加工作,这种情况如何区分呢?求助,我们怕出现劳动合同尚未解除又来跟我公司签订合同的情况出现
无工作经历的人如何辨别
warning · 2008-09-25 · 原 20 回复 / 1727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17 层(另有 3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我们的操作方法是在履历表上有一栏申明,对自己的诚信作保证,如果不符,责任全由自己承担。。。另外录用后,签订一份上岗约定,其中也包括这一条(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确保已与其他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了)。。。这些也只能算是预防措施。。。
履历表填写的时候确实可以加上这一项,但是类似婚否的选项,真正填写了不真实的信息,最后又加上如有不符愿意承担一切责任的话,真正具有法律效力么,我们现在害怕这样写举证的时候不作为合法证据啊
我們的履歷表上有這麼一條:本人保證"以上所提供資料均真實完整.特授權公司進行調查,如有隱瞞或弄虛作假.若已錄用,愿無償解除勞動合同與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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