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对以电子邮件辞职作出反应后劳动者反悔也无用
用电子邮件辞职有效吗?——案例分解
ganendexin · 2008-10-21 · 原 14 回复 / 1190 浏览 · 版块 员工关系管理
专家讨论 · 6 层(另有 8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所以说很多时候都要重视物证,这对我们HR在人事档案、资料收集和保留、取证方面要求都很高
“接到公司方同意辞职的电子邮件后,即未再上班。”
楼上的同志,可以提交考勤记录,签到或者打卡的记录应该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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