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司有个员工因为心态不好,和部门领导也不合,结果被部门领导退回人力资源部重新安排,我们跟其沟通过多次,人家坚持要公司按照辞退的流程走,然后赔钱走人。后来协商之后给她两个月工资作为补偿(今年四月份入职)然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是协商完第二天员工就提出要求公司补其加班费(公司加班费不是按照工资进行核算的,是统一标准的),好不容易说服领导答应补给这笔钱了,在要签协议之前员工又提出要补试用期工资,说试用期工资没有按照约定工资80%给(公司与其签定合同是试用期工资与转正后基本工资一样,转正后多了个奖金基数,具体奖金按照考核情况核发),结果把公司领导惹火了。
员工被原部��退回人力资源部,现要给其调岗降薪应该如何操作?
澄缘似海 · 2008-12-04 · 原 18 回复 / 3301 浏览 · 版块 员工关系管理
专家讨论 · 17 层(另有 1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不好做,这些事情有时候明明都谈的差不多了,关键时刻一些员工老爱跑去再找领导谈,结果领导不开心了,认为这种风气不好或者是挑战领导权威~~一句话丢下来,一分钱都不给让他去折腾去~~真是坑苦辣味俺们
z这样的员工估计以后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了
估计员工心里不舒服是因为原部门领导有问题,她才不服的。这种情况,最开始就不应该和她协商解除合同,估计你再给她其他的补助,搞不好她还是要到劳动局仲裁的,要合同未满的部分,那你就惨啦。。。如果员工都要求给我赔偿我就走人,那你将如何操作啊?所以这种路不能开的,做为你的角度就应及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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