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几个员工请假的假期到了,但迟迟没有来上班,也没有打电话通知公司续假。且公司规章制度有一条明确写明“假期间需延长时间,必须提前一天和公司领导联系并取得同意。未依规定者,将以旷工论,并视为自动离职。”而且当初有让每个员工阅读公司规章制度并签字确认已阅。
关于自动离职相关问题
兰色的草草 · 2009-02-12 · 原 11 回复 / 689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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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中应当有旷工几天就视为自动离职处理,难道旷工1天也视为自动离职吗?
國家有參照的法律﹐好象是15天﹐如果公司有規定可另行考慮﹐若曠工已經達到足夠的時間﹐可以以快遞的方式向員工常住有效地址送達。通知他已經到達自動離職的條件﹐公司決定依法解除勞動關系﹐不需要任何補償。
原帖由 zhshg 于 2009-2-13 11:15 发表 http://bbs.hrsalon.org/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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