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事情比较糊涂,“国家规定的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至少安排一天休息”,那这样的话,“我们每天工作6小时,每周工作6天,这样也不超过40小时,”这样的操作我们也可以通过民主程序走,问题是我不明白,这个和综合计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有什么关系?
关于工作时间问题
落叶的回忆 · 2009-04-07 · 原 10 回复 / 628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7 层(另有 3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你举的例子是标准工时制的,这样的工作时间安排是合法的。
你们这属于采用的一般工时制度,根据以上时间进行生产和休息,是合法的
走民主程序让员工同意这是好思想,但是再怎么民主也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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