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解读
劳动关系实务 · 楼主 snow82107 · 2009-04-29 · 1,460 浏览 · 16 回复 · 共 16 层
楼主2009-04-29
hi 大家好,关于劳动法中第二十二条
专家讨论 · 15 层(另有 1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2楼2009-04-29 18:02
根据培训协议约定的内容,首先是培训协议的合法性。
3楼2009-04-29 18:02
无效。首先,劳动合同法争对的是劳动合同,一个未毕业的应届生不可能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就未毕业的应届生签订的是就业协议。其次,作为企业一般是不会给未毕业的应届生做专项培训的,因为未毕业的应届生在企业的去留还没有定,本身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如果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的话,风险会很大。
4楼2009-04-29 18:13
专项培训是非普遍性质的培训,是针对个人技能提高的培训
🔒
还有 12 层专家讨论没看完
留个邮箱成为沙龙用户,免费解锁本帖剩余 12 层 + 全站 2 万篇历史精华的完整讨论。
我们只用它给你发解锁链接与偶尔的 HR 精选,可随时退订。
本文为 HR沙龙论坛 2003–2017 年历史精华存档 · 内容已脱敏,仅供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