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项,
讨论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
garychuen · 2009-05-03 · 原 25 回复 / 1305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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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一项规定,在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签订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在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准备订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当作出慎重考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解除,只不过成本相当的高。我们现在就是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4年,一般员工如果不能在这4年内提升自己到管理、技术或教练的岗位,合同到期一律不续签。
注意是连续订立两次后,续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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