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家好,关于员工工作岗位变更引起的离职请教一下各位,如果现在有一个职位上的员工,因老板不满其工作表现,如果调离本岗位,因而工资也随之有变化而引发的离职(由员工本人提出来的),而合同上约定的是同一职位,但做的事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企业的职位没有很好的划分,就像一个公司的销售有很多职位一样的,如果是这种情况,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且这种情况是要和员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吗?
员工工作岗位变更引起的离职
lijuan2009 · 2009-05-04 · 原 15 回复 / 1922 浏览 · 版块 员工关系管理
专家讨论 · 12 层(另有 3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员工本人提出辞职,为什么要给付赔偿金?
“变岗变薪”这一条你们双方并没有协商一致嘛,所以薪酬是不能变的。现在单位强行改变了,应该归为单位方面原因引起的劳动关系解除,肯定要支付赔偿金的。
无须协商_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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