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一间公司工作七年,前几天被公司口头通知“不适应此工作,需调岗”,且没有告知新岗位的具体职位,工作内容,薪酬待遇等,因此朋友不接受调岗,找公司协商解决,公司示意他主动辞职,可补偿2个月,双方协商无果。后公司通知他带薪休假一周(当时行政经理说因老板不在,不能解决问题,所以先安排他休假,去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公司有权安排员工带薪休假,所以只能接受)。今天再去公司,却又被通知继续带薪休假一周,现在我们怀疑公司就是故意以安排休假的方式迫他主动辞职,因为他们公司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上签订的工资都只是当地最低基本工资900元,与实际工资相差很大,公司安排休假员工只能拿900元/月。
企业单方面给员工放假,员工必须接受吗?
ashley0828 · 2009-05-17 · 原 25 回复 / 1269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20 层(另有 5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这是公司常用的迫使员工主动辞职的手段。
这种小手段很难防御,因为是公司内部休假,劳动法也无可奈何
有实际工资发放的工资表是会好些,但带薪休假的办法也的确与公司和你朋友签订的合同有关,现在是最好还是双方沟通一下的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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