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智库 / 劳动关系

身为劳动者的HR,自身利益受侵犯时该如何保护自己?

天下本家 · 2009-05-20 · 原 15 回复 / 710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2008年元月单位与我签定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后因上级公司要求减少在册在岗员工人数,2009年2月初单位领导与我做思想工作,要我二选一:1、劳动关系转劳务公司,在以劳务派遣方式到单位工作;2、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主要原因同事分析为我祸从口出,几次提出关于薪资核算方法及劳动关系不合理不合法处,使领导有所顾忌,所以想“喀嚓”掉。因协商未果,双方处于僵持期,领导把原本属于我工作职责范围的工作陆续让其他人接手,现今我每天来公司上下班,而没有实质工作。此事对我照成较大压力,在此无意,自己也准备寻求其他发展,可现因就业形势不乐观,所以仍旧在单位工作。

专家讨论 · 11(另有 4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2楼 · garychuen · 2009-05-20

你现在先保留好你的劳动合同,现在还有一年半才到期也

3楼 · tiger168 · 2009-05-20

本人觉得万事以和为贵,让公司知道这样耗下去也不是办法,对人对己并不是件好事.

4楼 · lindaliao · 2009-05-20

还要做HR,又不改行,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只能是和平解决为好,今后大家都还是同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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