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请高人探讨下
劳动关系实务 · 楼主 燕嗜血 · 2009-05-28 · 1,267 浏览 · 11 回复 · 共 8 层
楼主2009-05-28
本帖最后由 燕嗜血 于 2009-5-31 12:33 编辑
因为改变了员工的权利范围,而整个部门联合起来上告企业以下几条:
专家讨论 · 7 层(另有 4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2楼2009-05-28 07:52
首先声明不是你所期望的高人。
3楼2009-05-29 01:39
本帖最后由 sun_133566 于 2009-5-29 16:41 编辑
如果员工有证据证明公司的实际工资构成高于合同中约定的工资,就应该按实际工资发放加班费、交纳社保等。员工可以要求企业补法加班工资,补交社保,并有权要求企业给予25%的额外经济补偿,员工可以以未全额支付工资或未全额交纳社保为由,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企业过错给员工造成的实际损失,经过员工举证并得到认可后,企业还要给予经济赔偿。
4楼2009-05-30 21:33
3# txf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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