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补偿金.....
劳动关系实务 · 楼主 hanataba · 2009-06-18 · 425 浏览 · 10 回复 · 共 9 层
楼主2009-06-18
现在公司因经营困难要解散,有下面几个情况想咨询大家:
专家讨论 · 8 层(另有 2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2楼2009-06-18 23:53
1、只需要只付2007年至目前的经济补偿;
3楼2009-06-18 23:58
我觉得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从2008年1月1日生效,像你提到的情况,如果是到现在辞职,我认为只需要从2008年1月1日起算起,工作补偿按照N+1计算,如果合同未到期,提前解约,未到期多长时间,要相应多给几个月补偿金。比如到2012年1月1日合同到期,你2009年7月1日解约,如果你提前一个月通知,只需要给予4个月经济补偿金。请各位多发表意见,如有其他看法,可联系本人:【邮箱已隐去】,胡生。谢谢!
4楼2009-06-19 00:19
1、只需要支付2007年至目前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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