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仁至义尽,却被员工反咬一口!造孽啊~
劳动关系实务 · 楼主 bomstic · 2009-10-20 · 1,455 浏览 · 30 回复 · 共 25 层
楼主2009-10-20
本帖最后由 bomstic 于 2009-10-29 10:09 编辑
我们单位有个员工合同期是到2008年4月8日,到期之前就发单位的续签意见表给他们部门领导了,后来因为该员工家人出车祸回老家和调换部门等种种原因,续签表一直没有给人事,因为考虑到合同备案的问题,单位就帮他去人力资源备案了两年的新合同,从2008-4-9到2010-4-8。他本人2008-4-16到2008-5-15回老家没和公司办任何请假手续,公司当时算的一个月事假,还帮忙组织单位员工为他捐款,该员工回公司后还帮他升了一级。可能单位事后忘了签文本合同,现在该员工以单位不签合同为由,要求支付补偿。
专家讨论 · 24 层(另有 6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2楼2009-10-20 19:18
当时公司是否已经发书面的续签到员工本人了,并且员工本人已表达意向
3楼2009-10-20 19:55
续签意见表都是提前发到他部门领导那里的,因为我们单位有很多客户单位,工作地点比较分散,一般的操作工是没有邮箱的, 需要他们部门领导转交的。但是人事是肯定发过表格的。
4楼2009-10-20 20:18
不要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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