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员工2009年初入职,签订了一年劳动合同,并约定了试用期,7月31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并办完离职手续离开了公司。但是,9月1日公司又让其入职去别的部门工作。问题:
求助: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入职的问题
hrjiyuanpeng · 2009-10-26 · 原 19 回复 / 1391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14 层(另有 5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1、不可以再约定试用期 。劳动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个人认为,之前解除合同已经支付了赔偿金,而且现在重新入职已经换了部门和工种了。应该可以变通试用期,合同肯定是第一次。
我们公司是没有再约定试用期,但劳动法上没有详细说明“可不可以”,但触犯,所以没有给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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