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社保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应按员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缴纳。现阶段很多用人单位采用的是约定基数,比如基本工资,或者当地规定的最低基数来缴纳的,社保管理部门对此也未提异议。请大家说说这么做存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风险大吗?谢谢!
关于社保费缴纳的问题
hsuywie · 2010-02-08 · 原 19 回复 / 720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14 层(另有 5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哈哈。一般社保局不会查的。大家心知肚明。因为如果都按实际工资购买,企业的负担很重。当地的社保局如果都来查,会把企业都吓跑的。
前几天 我们申报基数也愁得要命,去年是按照个人上年度的平均工资报的 而且郑重其事地公示 员工签名 写上电话 今年还犹豫来着 其实报上去根本不查 就是雷声大雨点小
本帖最后由 lawyerqiang 于 2010-2-9 09:48 编辑
也不一定,如果社保稽核真的较真的话,补交费用和滞纳金将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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