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某猎头公司撤销本地区办事处,一个员工合同也在3月6日到期,已经就职此单位两年,劳动合同签署工作地点是本地,现单位领导以安排外地工作为由处理员工,员工拒绝去外地就职,
合同到期后劳动合同解除,是否赔偿?
family5296 · 2010-03-07 · 原 13 回复 / 781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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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共有8章98条,与《劳动法》相比,主要有以下九大变化之一:
如果单位提出“外地工作+大幅提高工资待遇”的条件作为续签条件,算不算是“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既然属于固定劳动合同届满,自然可以重新约定工作地点及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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