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叫菜菜,偶在老公海霸王的挑唆下,也毅然加入人力资源管理者的行列了。目前,偶还在学习中,所以借这方宝地,开个帖子,欢迎大家用各式问题向偶砸来,偶和偶老公会竭诚为大家解答,在解答过程中,也使自己获得学习。同时欢迎各位能与偶交流,目前偶用的是偶老公的MSN:【邮箱已隐去】,好了,请各位多多关照啦~
菜菜专用学习贴
都叫偶菜菜 · 2010-03-16 · 原 26 回复 / 1334 浏览 · 版块 上海HR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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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都叫偶菜菜 于 2010-3-17 19:28 编辑
某公司老板要求人力资源部以最低代价解雇一部门经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是不能无故解雇员工的。并且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关系的成本也是相当巨大的。人力资源部为难了,询问老板,能给多少补偿,老板称越少越好,最多多给该部门经理一个月的工资。人力资源部想了想,说:“这样吧,给二个月的工资,再给我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老板考虑后同意了。人力资源部又要求老板对此事严格保密,千万别让任何人知道公司有要解雇该经理的意向。
如果再稳妥点,虽然给0FFIR,但到时候不签合同。
确实好厉害,算是一个经验吧,是不是老板答应给的那么多钱,就算那个经理提前走了,他也一样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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