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一员工,因她在上班路上,因本身自行车的原因摔跤,导致手臂骨折,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不是工伤,公司从人道上考虑给予一定的金额作为她的医疗费用,但她的实际医疗费不用这么多,在她已经到了上班日期时,打电话,找相关人员要求她来与公司结算费用与上班均未果,作为公司应该怎么办?
不是工伤如何处理
kittyhsu · 2005-01-19 · 原 11 回复 / 970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10 层(另有 1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你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办理。
1、她确实是不属于工伤(并不是机动车造成),公司应该讨要医院开的医疗记录和休假证明。
主要看你公司的制度和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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