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我们都规定,过了试用期的员工要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的,现在有个员工提出辞职,他本人要求的离职日期也是一个月后。但是部门觉得既然提出了辞职,他的心就不在这里了,想让他马上办理离职手续走人,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
关于员工辞职问题
yfh2006 · 2010-07-08 · 原 11 回复 / 663 浏览 · 版块 员工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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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把这个月的工资给他,叫他提前走,因为心不在了,工作也没有效率,还有可能影响其他人。
提前支付本月的工资让他走,如果不给工资是不符合劳动法的
如果是他本人要求提前离职的,工资就按实际工作日发放就行了;如果是公司要求提前走的,那按规定就要发多一个月的待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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