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智库 / 劳动关系

请教大虾们 ,员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出辞职,有效吗?

joycesky · 2010-07-14 · 原 16 回复 / 1027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RT 同时没有递交本人签名的辞职报告,仅仅通过邮件形式 不批准的话可以吗?上了仲裁或者法庭邮件作为证据的效力应该很小吧

专家讨论 · 11(另有 5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2楼 · demonyunyun · 2010-07-14

公司内网的邮箱应该合法,但是此类电子版本的东西,要进行公证存档的。

3楼 · gmmerry · 2010-07-14

我们公司也承认的,但要有主管的approve,而且不能说不干就不干,如果不在试用期,得提前30天通知。

4楼 · moonjun · 2010-07-14

我们公司也承认邮件开工的离职申请,但离职日期要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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