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论坛回顾 / 劳动关系

合同期内员工离职

劳动关系实务 · 楼主 爱上苦咖啡 · 2010-07-26 · 633 浏览 · 12 回复 · 共 10 层
爱
爱上苦咖啡高级会员
帖 207
注册 2009
楼主2010-07-26

大家好,我与公司的劳动合同还有三个月到期,因为工作内容严重与应聘的岗位不同,所以我于7月19日向单位提交了辞职申请,与下个单位约定7月28日去新单位上班,因为这个月我累计加班时间达到了58小时,所以我想在离职时间把加班工资给结清了,现在老板不愿意了,他说按劳动法说劳动者应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报告,所以要离职可以,但不给加班工资,或者下个月18号再离职,可以上班上到12号,其它几天可以用加班时间来倒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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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讨论 · 9 层(另有 3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B
baihui1339新手上路
帖 170
注册 2008
2楼2010-07-26 23:22

hr更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
而立之年新手上路
帖 31
注册 2010
3楼2010-07-27 01:34

先办理离职手续,在下月发薪时不足额给加班费就去劳动局告。

苏
苏苏SUSAN初级会员
帖 96
注册 2010
4楼2010-07-27 18:12

一方面,你的加班工资肯定得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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