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位员工与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因患病且医疗期满,企业欲与他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相关规定:
讨论: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的确定
hot2055 · 2010-07-29 · 原 10 回复 / 1262 浏览 · 版块 上海HR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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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hshg 于 2010-7-30 15:12 编辑
首先纠正一下,具体的劳动法律,在中国只有一部,就是1995年5月1日的《劳动法》,而所谓“新的劳动法”是一种错误的说法,但大家都知道指的是2008年1月1日的《劳动合同法》。所以新和旧无从谈起,就好比说李四是新的张三一样。
我没表述清楚。
首先,看在合同里面有没有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相应的条款,如果有,就按照里面的条款处理。如果没有,就应该按照新法来处理,而跨新法和旧法的重点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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