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智库 / 劳动关系

关于员工产假问题

lihui_lh126 · 2010-09-12 · 原 15 回复 / 852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我公司有一女员工,预产期为今年12��份左右,其现在身体状况都很好,但其现在提出休要提前休产假申请,即从9月30日起开始休假,到12月份后,再休一个月,然后遇到过年。请问这样请产假可以吗。

专家讨论 · 10(另有 5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2楼 · caoyanminrain · 2010-09-13

要看是什么意义的产前假。严格的讲,在妇女怀孕7个半月的时候,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同意可以请产前假。这种产前假要发放员工80%的正常工资。还有一种其实就是产假分两阶段休,晚婚的四个月产假为例:可以在预产期前15天开始休息,直到休满4个月为止。这种情况属于产假不需要单位发放工资,工资由本人到社保统一领取。

3楼 · 冲大梁的 · 2010-09-14

产假是特定假期,只有生产妇女才能休的。如果你答应,那么就要按相关情形处理。

4楼 · simplexujuan · 2010-09-15

反正顺产休3个月,剖腹产多30天,从她请假的那天开始计算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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