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原先的工作,公司决定跟他解除劳动关系,只要提前三十天通知或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就好了吗?是否还需要支付其他的什么医疗补助金啊?请各位大侠出手相助啊,谢谢。我们公司是昆山的一家企业。
像这种情况如何支付补偿金?
shyxx21 · 2010-09-28 · 原 11 回复 / 550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8 层(另有 3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一定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吗?有没有分情况的啊。
本帖最后由 seraphim 于 2010-9-29 10:28 编辑
一定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吗?有没有分情况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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