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如果公司一个职员合同期满之后,公司不想与他再续签合同,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他? 我之前问了当地的劳动局,他们的回复是不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前三天至一周时间就可以. 是这样吗?
合同期到期后不续签问题?
stonejoyce · 2010-09-30 · 原 11 回复 / 626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5 层(另有 6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要以0个月提前通知吧,劳动合同法也没有明确规定。
你得明确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一方所在的城市,及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城市,是否规定到期终止需提前通知。比如北京有此要求,但上海无此要求。
劳动合同法本身对此没有明确的要求,但是从实际来考虑,如果双方在合同到期时都没有提出对合同后的安排,应该视为双方具有续签合同的顺意,合同应该视事实续签的。所以,如果在合同到期后要终止合同的,应该事先提出,具体多长时间没有规定,但应该以提前一个月给员工一个过渡期比较妥当,也有利于工作的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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