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君99年大学毕业后就进入一家企业至今,期间做过部门内勤、办公室主任及现在职的部门经理(任职已4年),工作地点一直都在同一家公司,近期由于受不了集团直属领导变态的管理方式(举例说明:其上司经常在全公司范围内查A君的岗及上班情况而不是直接打电话给A;要求A君出门时要向A君的下属详细说明具体办事情况及往返时间,以便她查询时可得到详细真实的情况;要求安排公司部门主管周末须轮流值班且不支付加班费;要求人事部必须执行员工加班费2元/小时的标准,包括周末;对公司人员的调动不经过该公司总经理的同意而直接以集团名义下调令,经常越权管理,以显示其权威性等等的不可理喻的行为,她只是集团总部的一个办公室主任而已)A心中甚是动摇,就在此时集团突然下令欲将A君调至集团总部变态领导的手下工作,A君相当的不愿意,变态领导就直接对A君下了免职通知,A君现想离职。请分析:
特殊员工的离职案例
沙漠里的仙人掌 · 2010-11-10 · 原 10 回复 / 1626 浏览 · 版块 员工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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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历比较浅,只能确定的是如果99到04年期间都没缴社保的话公司必须补偿这5年的社保费用,而且调任岗位的话必须经过本人同意,如果应为这而免职的话也是不合法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要看是主动还是因为集团免职的结果,主动话就应该没有补偿;二,要是被迫免职话可追偿之前相应补偿金,后面未到期没有法律支持可以得到补偿;三,有合同话就不可能获得未签合同的两倍经济补偿;四,如果属实话,应该得到补缴吧。但从字面大致可以看出,绝对有隐情,不会简单的孤立事件。
一、保存好集团公司的免职通知,应该是有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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