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员工,实习期满劳动合同未签,现要求补偿,各位HR有何对策?
劳动关系实务 · 楼主 徘徊中 · 2011-03-24 · 1,127 浏览 · 20 回复 · 共 13 层
楼主2011-03-24
有员工2009.06入司,当时未毕业还处于实习期,2010.07月毕业,但由于当时的人事员疏忽,导致劳动合同未签,近期该员工提出离职,并要求赔偿。各位HR有没有处理过相类似的纠纷案例呀?
专家讨论 · 12 层(另有 8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2楼2011-03-24 19:30
协商~~~因为这是公司的失误造成,赔偿那是需要的,所以只能尽可能减低损失而已~~
3楼2011-03-24 19:33
赔偿从2010.8月起计算,双倍。
4楼2011-03-24 20:24
一般员工要求赔偿,他肯定研究过劳动合同法了,该给多少钱就给多少吧,协商估计也没多大用了;如果不是闹得很僵的话,试试加薪留人,然后补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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