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3月来这家公司工作,但至今未签订任何书面合同,但是工资有银行代发记录,社保也有社保部门的记录,公积金也都有。今天老板要求补齐2010年的合同,并续签2011年的合同,因我已经决定辞职,所以拒绝在两份合同上签字。
公司拖了一年之后准备与我补签去年的书面劳动合同,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nilren · 2011-03-26 · 原 24 回复 / 1296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17 层(另有 7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如果企业没有给你签合同,即使辞工都可以要求他给予赔偿,从入职第2个月开始赔偿2倍的工资
支付双倍工资,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你完全可以不不签,有工资条做证据就行,而且对方要说是你不签也说不过去,都做那么久了,如果真的是他们要签而你不签,就应该在用工得第一个月内辞退你,拖了这么久显然是他们故意不签,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两倍工资,但奖金太低这个就不要提了,一码归一码,奖金这个东西高低不好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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