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 该员工3月30日合同到期,已经同公司续签了1年期劳动合同,但中午向公司提出要求辞职,此情况下,可以批准他4月1日离职吗?还是可以要求他30天后再离职,因为时间紧张,1天内是完不成交接的。
问:续签合同之后提出了辞职 还需要提前30天吗?
joycesky · 2011-03-29 · 原 12 回复 / 588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7 层(另有 5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我看:既然在3月30号之前就续签了劳动合同,就应该要求他在30天之后离职。
应当提前30天通知单位,合同续签已成事实,属于正常的劳动合同期限内了
个人认为员工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辞职是应该的,但是从帮助员工的角度讲,单位如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同意其在3.30合同到期终止,毕竟员工可有失业金享受。
🔒
还有 4 层专家讨论没看完
留个邮箱成为沙龙用户,免费解锁本帖剩余 4 层 + 全站 2 万篇历史精华的完整讨论。
我们只用它给你发解锁链接与偶尔的 HR 精选,可随时退订。
本文为 HR沙龙论坛 2003–2017 年历史精华存档 · 内容已脱敏,仅供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