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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个有意思的事儿,关于招聘后的录用
joycesky · 2011-05-12 · 原 63 回复 / 3832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47 层(另有 16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1个月的风险都非常大,何况是2个月,不太现实。
是的阿 还指望我们公司专门为她保留 不是嫌弃应届生 想要谈判首先自个儿也得具备谈判资本嘛 不过电话中我还是客气的 让她周末两天考虑 周一答复 不来拉倒
双向选择的出发点,体现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平等关系本没有错。如果决定录用,公司与学生就要签署三方就业协议书。如果没签,学生当有选择来与不来的权利,同样公司也有选择录用与不录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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