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智库 / 劳动关系

关于所谓的试工~~

小鬼0o · 2011-05-26 · 原 17 回复 / 1151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有这样个情况,一酒店招服务员,让员工来试工3天,无签署任何协议,这个情况算试用期吗?如果该员工试工第二天不辞而别,然后问公司拿第一天的工资,公司可以已试用期提前3天提出为由拒付吗?

专家讨论 · 13(另有 4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2楼 · dxy100686 · 2011-05-26

这种情况在劳动法里是不允许的,劳动法里从来没有过试工这一个词,从员工入职的第一天起就已经进入试用期,而且不论哪一种的用工方式,都必须按劳动法的试用期规定来走。如果员工到劳动局告企业的话,企业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3楼 · qd991 · 2011-05-26

该给必须给,企业在节约用工成本的同时,必须合法,这是王道

4楼 · qqkjymz · 2011-05-27

公司节约这点钱有用吗,还会给人用下不好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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